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勘察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5.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咨询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招标代理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质量检测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8.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机械制造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9.信用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
评价标准指标包括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按照本办法附件1至附件8执行,动态指标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采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综合评分的方法。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和C三等五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综合得分X分别为:
AAA极:90分≤X≤100分,信用很好;
AA极:80分≤X<90分,信用良好;
A极:70分≤X<80分,信用较好;
B级:60分≤X<70分,信用一般;
C级:X<60分,信用较差。
为深入贯撤落实仲共中央、國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深入贯撤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申报、评价等各项管理工作,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质生产力,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通过,《水利工程忧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技术评价管理规定》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利aaa申请的启明认证于2025/1/1 9:58:09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uhan.mf1288.com/whqmrz-2830886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