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同一标准化对象存在多项提出采信申请的 团体标准时,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对多项团体标准进
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采信。
对于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征求建议归口技术委1员会意见,并通过全1国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向社会公示。
评估未通过的,由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退回提出采信申
请的社会团体
无异议的采信标准项目,由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
部门下达计划至归口技术委1员会。
有异议的采信标准项目,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意见进 行协调、评估后,确定下达计划至归口技术委1员会或退回提出申请
的社会团体。
采信标准可以省略标准起草阶段,由归口技术委1员会按照《国1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
涉及必要专1利的,专1利权人应当提供专1利许可声明,并按照国1家标准必要专1利有关程序办理。
对于制定过程中协商一致性程度高、在全1国范围内具有较高可 接受性、产生明显实施效果的团体标准,归口技术委1员会可以缩短 征求意见时间,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必要时,征求国1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中知国际于2024/7/3 13:00:0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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