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灯光大致分为电影灯光照明和灯光照明,其特点是多讲求还原客观自然光效,多追求光效真实性、合理性,布光时多考虑摄录设备与光源的协调性。
在机位确定后,就要做灯光布置。通常情况下,主光应从摄像机与主持人之间连线的左右45°角投射。辅助光则在主光的另一侧补助,其高度是主持人抬手的高度,也就是在摄像镜头的水平上方45°角以下,当然辅助光不能高于主光。
逆光应在主持人背后左右45°内,高度应在摄像镜头水平以上45°~63°的区域内,这样发型光的灯影恰好落在主持人身上和肩膀上,使主持人和背景明显分开,形成了很强的立体效果。
背景光要根据背景的材料及其与主体的亮度来决定,它要求色调单一、干净、利索。电视由于技术宽容度不如电影强(电影为128:1,电视为40:1左右),因此一般情况下,电视的光比应控制在40:1左右。有数据表明:主光与逆光之比好为1:2或1:1.5、1:1.2,主光与辅光之比是1.5:1,逆光可略强一点。总之要做到逆光强于面光,主光大于辅光,辅光低于主光,主体亮于背景。
虚拟演播室虽然已发展的相对成熟,但它的应用会随着影视行业和电子产业的不断发展拥有更广的用途和扩展。所以在虚拟演播室灯光设计中,对灯光设计人员的要求只会越来越高,在传统灯光设计理论基础上,不断地去学习和总结。不断的技术创新和扩展设计思路,才能适应新的影视制作需求。
武汉珂玛影视灯光专注虚拟演播室灯光15年,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免费提供虚拟演播室灯光设计服务,给予平面图,灯光配置方案和指导。并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等“一1站式”服务。
虚拟演播室是通过虚拟的场景与真实的人或物合成电视画面的一种制作形式。其实质是将计算机制作的虚拟三维场景与电视摄像机现场拍摄的人物活动图像进行数字化的实时合成,使人物与虚拟背景能够同步变化,从而实现两者天衣无缝的融合,以获得的合成画面。
虚拟演播室中制作不需要搭建实际背景,所以不占用演播室制景、拆景时间,省去庞大的道具仓库,缩短了节目制作周期,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制作成本有所降低。虚拟演播室中的前景人物,需要一个特殊的表演场地。演员一般是在呈“U”型或“L”型的箱体里做着各种表演。箱体是由几面蓝(绿)板组成的一个半开放式的“蓝色箱体”。 并且要求各面蓝板的交界处为圆弧面连接,箱体内各板连接处无明显接缝。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影视灯光设备厂家的珂玛于2025/5/1 11:55:5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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